重慶消防設計現場應掌握的規范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級 1、 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為四級,一二類三四類。 2、 節點縫隙或金屬承重構件節點的外露部位,應做防火保護層, 3、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級、層數、長度和面積,一二級最大防火分區的長度250米。最大允許建筑面積2500平方米。 4、 對于地下房間、無窗房間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間,以及超過20m且無自然排煙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風、但長度超過40m的疏散內走道,應設機械排煙設施。 5、 1)建筑高度超過32米,應設機械排煙設施。2)內走廊超過20米。并設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風設施。應設機械排煙設施。3)面積超過100平方米,應設機械排煙設施。4)通風和空調系統應設置排煙系統應設機械排煙設施。 二、建筑的防火分區、防火間距及疏散出口。 6、 建筑物內如設有上下層相連通的走馬廊、自動扶梯等開口部位時,應按上、 下連通層作為一個防火分區, 7、 地下、半地下建筑內的防火分區間應采用防火墻分隔,每個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500m2。 8、 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設置時,增加面積應按該局部面積的一倍計算。 9、 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6-9米 10、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數目不應少于兩個。 11、 九層及九層以下,建筑面積不超過500m2的塔式住宅,可設一個樓梯 12、 高層建筑安全處口或疏散口必須設置兩個安全出口 13、 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0m 14、 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間門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閉樓梯間的距離:一級二級25米,環形通道22米。設有自動噴水系統的建筑疏散距離可增加25% 15、 樓梯間的首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出口,當層數不超過四層時,可將對外出口設置在離樓梯間不超過15m處。 16、 太平門應為推閂式外開門。 17、 變壓器室與配電室之間的隔墻,應設防火墻。鍋爐房、變壓器室應設置在首層靠外墻的部位,并應在外墻上開門。首層外墻開口部位的上方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三、室外消防栓系統 18、 消防車道穿過建筑物的門洞時,其凈高和凈寬不應小于4m;門垛之間的凈寬不應小于3.5m。 19、 建筑物內的管道井、電纜井應每隔2~3層在樓板處用耐火極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燒體封隔,其井壁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燒體。井壁上的檢查門應采用丙級防火門。 20、 電梯井和電梯機房的墻壁等均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非燃燒體。高層工業建筑的室內電梯井和電梯機房的墻壁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5h的非燃燒體 |